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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同性戀 - 同性戀是對或錯?( 感謝各位,此討論已達到回覆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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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8-10-2008 19:38: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感謝各位,

感謝各位在這十二天期間對此討論主題發表不同的聲音,
也能感受到樂古會員的活躍氣氛。
但無奈此討論不會另開新帖延續話題。

最後,感謝各會員對我在
聊天廣場 第一次發的文章 作出熱烈的討論。

再一次感謝大家。

2008/10/30 20:52


re #1003
我沒有回避你的問題
只不過此帖已達到回覆上限。
算吧
我回答你
同樣地,動物間同性戀的「愛」<< ( 看清這個字了吧?) 是存在的,亦為數不少。
討論到此結束。
















部份參考資料恕無法列出資料來源,因來源網站含大量令人反感之話題。

請注意﹕ 根據本版版規 甲部第3條,人生攻擊或辱罵其他會員屬違反版規。
             就算你不認同同性戀,也請你用基本對一個人的尊重。

在這個世界上,我們可以肯定同性戀是存在的。
在這個世界上,我們可以肯定反對同性戀是存在的。
但在這個世界上,我們用什麼理由來反對同性戀的存在呢?

本人支持同性戀者,因為覺得只要是真愛,便是值得尊重的。
我覺得,反對同性戀,是展然人性醜惡的人面,因為這說明,他無法接納一個人。

讓我們來談談﹕
1. 你支持還是反對同性戀?為什麼?
2. 你覺得同性戀是一件不正常、有精神病、甚至是變態嗎?為什麼?
3. 你會結識同性戀的朋友嗎?為什麼?
4. 如果你是一個同性戀,你會感到?為什麼?
NEW 5. 你認為,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可以並存嗎?請解釋為什麼。
到底同性戀是對還是錯?

注意,如果你接受女和女,但無法接受男和男,即是你無法接受同性戀。
請勿刻意提到 男男 或 女女,否則你有可能觸犯香港性別歧視條例。

少少資料有助你我閒聊 -


最新消息 hot
加州平等信仰組織17日聯合南加許多華裔同性戀組織,重申支持加州同性伴侶結婚權,強調民眾不應將同性戀淪為二等公民對待。
亞太法律中心主任郭志明透露,該會支持保障同性戀的結婚權、反對8號提,因為他們有權享有結婚的法律權益,這是爭取生存權,不是要扭曲教育與社會價值。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研發中心張懋禎牧師指出,他支持反對8號提案,因為在聖經的時代,大家認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但隨著科學進步,我們現在知道這是不正確的;同樣的,在聖經的時代並沒有同性戀爭議,但同性戀者一樣信守著聖經中所強調「愛」與「立約」的核心價值,他們有的已同居10年、20年,甚至還有相處超過30年,他們都應該受到尊重與對待。
鄺立達牧師透露,許多同性戀是由於基因傾向的影響而成為同性戀,除此之外,他們都是個正常且守法的公民,所以他支持反對8號提案並爭取同性戀婚姻平等權,因為能讓更多真正彼此相愛的兩人能結婚且連理一輩子,是最高價值的社會認同之一。
香港移民朱牧民說明,他們所爭取的同性戀結婚權,是最基本的生活權,以保障相愛的兩人得以受到社會尊重,因為同性戀過著受社會大眾所歧視的生活已經太久了。

* 8號提案是指「同性戀婚姻非合法化條例(美國加洲)」


科學證據
1. 美國某同性戀機構曾調查到,全世界有至少20%人口是同性戀者。
2. 暫時無法證明同性戀與愛滋病或其他性病有關。
3. 美國會計師學會提過,在北京奧運2008中,至少有200名參賽選手是同性戀者。( 例﹕男子跳水冠軍[from澳洲] )
4. 精神病一欄中,已剔除同性戀傾向。
5. 遠於漢朝,有90%的漢朝君主有同性戀傾向。
6. 同性戀者自殺,95%是因為無法接受世人反對同性戀的眼光。
7. 已有精神學家證實,同性戀99.9%是天生的。
8. 目前已有一千五百多種動物被發現有同性戀行為存在。

由你說
1. Sandy Wong,四十五歲,有兩個女兒,大女廿二歲,是同性戀者。
「她是我女兒,我想佢開心,只好無奈接受。」
「只要女伴沒有帶壞阿女已經很好了。」
2. 柳榮花,五十二歲,廿一歲大女兒是雙性戀者,筆名韻嬰,剛出版了一本講述同性戀及性虐待的書。
「都怪我沒盡好媽媽的本分。」
得知大女雙性戀,她只懂痛哭。
「媽媽說的沒錯,我的女兒跟我一樣任性。」
「我沒參與過她的生活,除了對不起,我還能說什麼?」
3. 孔淑貞,卅九歲,有兩個兒子,細仔是同性戀者。
「我愛杰仔,就讓他決定自己的人生,我唯一可做的,是在他身旁,永遠支持他。」

發生了...
1. 韓國﹕韓國同性戀男星上吊身亡,為今個月第四宗!(2008-10-09 09:55:53)
2. 印度﹕政府稱同性戀因會傳播愛滋病屬非法,新德里高等法院要求科學證據,所以廢除條例(印度刑法第三七七條款)。  (2008-10-16 中央社)
3. 諾貝爾醫學獎得主說﹕「給我錢,我就能治好艾滋病」。(2008-10-13)
4. 美國﹕從下個月開始,加州的結婚證書,要重新用「新郎」與「新娘」,來取代所謂的「甲方」與「乙方」,包括同性戀婚姻。(2008-10-7)

樂古會員獨特的見解

一、節錄自 ~無能之神~ 於 19-10-2008 對「違反自然定律」的看法
原帖由 ~無能之神~ 於 19-10-2008 01:23 發表
另外....對於那些說違反自然的傢伙......嘿!!更簡單
為什麼人會有違反自然的感覺?只是因為你的生命太短而已,嘿!!
路邊的一塊石頭,一少粒金屬,一小滴石油,都比人類的歷史,比人類的文明要長遠不知多少年
和它們比來,我們的生命都不過是數飛秒的事情
這星球曾經經歷過比所有核彈一起爆發也比不上的衝擊,但它還是活得好好的
它什麼都不需要做,它只需要閉上眼,打一個瞌睡,我們早就重新分解成一堆元素!!
為什麼你們會自大到認為自己有能力去違反它的自然?
對這星球來說我們不過是它生命中的一粒暗瘡而已!!
渺小的,脆弱的,令人煩厭的,狂妄自大的小蟲子呀!成為一粒暗瘡就讓你們這樣自毫了嗎?嘿!!


二、節錄自 格劍大師 於 19-10-2008 對「同性戀長久就有」的描述
原帖由 格劍大師 於 19-10-2008 19:36 發表
總之同性戀呢個concept
我相信一定會再次被人接受,而家所面對既只係時間問題
btw你地知唔知以前希臘同古羅馬係完全唔覺得同性戀係一種羞恥既事來架
而且重誕生左柏拉圖式戀愛呢種超越肉體既終極愛情


三、節錄自 格劍大師 於 19-10-2008 對 「異性戀者對同性戀者」的忠告
原帖由 格劍大師 於 19-10-2008 20:40 發表
可能激動得制講到亂哂龍...

其實我想講既只係
我冇諗住要搞到要真係放棄異性戀全民皆同咁誇張= =
話哂我都有個女朋友架.....
不過我地唔應該視同性戀係衰野囉
因為人既然有權揀佢既伴侶,就應該都有權揀佢性取向
如果你格硬要個男同性戀者揀個女人結婚,佢都唔會生活得開心
佢只會當呢個係盲婚啞嫁,被迫的


四、節錄自 五月霜 於 19-10-2008 對「同性戀的愛情」的看法
原帖由 五月霜 於 19-10-2008 21:41 發表
只要係真心相愛就得啦
依d野邊有對錯,
應該話世界上每一件事其實都唔可以輕易定對錯,
愛係唔會規範左生理上

唔係話生唔到仔就唔可以有愛情,
男又係人,女又係人,
愛情係存在係人之間,
並唔係性別差異之間

我地唔可以用科學去解釋愛情,
又怎能話因為男女先可以交配育兒,
先可以有愛情

所以我唔覺得同性戀係咩問題,
反而係應該接受,
因為同性戀唔係有咩咁特別,

同樣都只不過愛情


五、節錄自 此時此刻↗ 於 2008-10-23 對 「愛情」的看法
原帖由 此時此刻↗ 於 23-10-2008 20:37 發表

愛情,是一個感覺
虛無飄渺...

「友情」和「愛情」是不同的
友情是「友」和「情」
愛情就是「愛」和「情」

利用「因式分解」
它們的公因數是「情」
「情」可以是恩情、感情、親情

而它們亦各自有着不同的分子
「友」是朋友
而「愛」則有很多種
例如:愛護、關愛、愛慕、愛戴
任何人都有愛的權利...
「父母」愛護「子女」
「朋友」關愛「朋友」
同樣地,情侶之間亦包含着「愛」
不論「同性」或者「異性」

愛情可以包含任何東西
同時也可以吞噬任何東西 -v-

它是無條件地付出
去接納他人=3=

愛情,本來就是公平的
不會存在任何限制
包括年齡、性別、階級 -v-

異性之間
不一定只有「愛情」
「友情」亦可以與之共存 -v-

相同地
同性之間
亦可以公平地擁有「友情」及「愛情」

假如世界是公平的話
異性戀是可行
同性戀也是可行的...

愛情,本來就是沒有錯的 -v-

以上見解由此時此刻↗提供


六、節錄自 某〞雨 於 2008-10-25 提供「荷蘭開放同性戀婚姻後」的反應
原帖由 某〞雨 於 25-10-2008 13:47 發表

http://6.cn/watch/394304.html

以上是Terence在荷蘭VARA電台的少兒節目《兒童與兒童》中的現場演唱的一首歌, 翻譯名字是《兩個爸爸》引用:

而他的歌詞大意是:我們三人一塊在家很快樂。Bas在報社上班,Diederik在實驗室工作。我一歲大時他們收養了我,現在我仍是家裡唯一的小孩,我感覺很好,因為我得到了他倆全部的關心和愛。Bas送我去上學,Diederik陪我拉小提琴,我們三個一起看電視肥皂劇。我有兩個爸爸,兩個真實的爸爸,他們有時很酷,有時嚴厲,我們相處很好。我有兩個爸爸,兩個真實的爸爸,他們也像媽媽一樣照顧我。我睡覺前Diederik會檢查我的功課,Bas會做菜還洗衣服。我生病的時候,他們最關心我。有時我在學校裡被人欺負,有人對我說「你爸爸他們是同性戀」,而我只是聳聳肩膀,那又怎麼?我是他們的兒子!我有兩個爸爸,兩個真正的爸爸......

這則是在荷蘭開放同性戀結婚得來的結果, 絕對沒有那些人胡亂猜想的瞎掰結果 ... !!!
這就是一個極好的例子駁斥同性戀給不出「幸福」 =]
PS. 以上歌詞為轉貼



[ 本帖最後由 冰雨〥殘° 於 30-10-2008 21: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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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sword + 5 這樣子不加分我對不起自己—雖然第二彈的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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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8-10-2008 19:39:22 | 只看該作者
好老實講... 我接受女女 唔接受男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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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8-10-2008 19:40:16 | 只看該作者
1:我沒有意見
2:我覺得是不正常的,因為我覺得很嘔
3:我不會結識,都說了很嘔
4:我一定不會做同性戀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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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18-10-2008 19:41:20 | 只看該作者
re #2
都話左女女同男男一樣-___-
re #3
咁可唔可以講下邊忽嘔.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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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8-10-2008 19:42:0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 的帖子

嘔就嘔了
沒有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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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主| 發表於 18-10-2008 19:42:29 | 只看該作者
我o既意思系-__-
佢做左咩野令你覺得嘔-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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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8-10-2008 19:43:1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 的帖子

佢是同性戀
我就嘔了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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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8-10-2008 19:43:36 | 只看該作者
唔知點解 硬係覺得男男好核凸 [[onion_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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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18-10-2008 19:44:1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 的帖子

TB就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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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樓主| 發表於 18-10-2008 19:45:17 | 只看該作者
咁我地又試下諗下, 如果你系同性戀,
一出黎就比人話 「乸型, 死gay佬, ......」
佢地會點諗?
佢地都可能岩岩知自己系gay, 手又未拖過, 拖又未拍過, 愛更加未做過, 就要忍受比人話, 你會點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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